尖 扎 县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1)青2322执230号
青海星之源酒店有限公司、童国地:
本院受理青海新千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青海星之源酒店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二0二一年八月十三日作出的(2020)青01民初120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未自动履行民事判决书中所确定义务,青海新千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于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四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执行裁定书一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备注:
本公告在青海省尖扎县人民法院网刊登
承办人:宋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