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扎县人民法院
“基本解决执行难”宣传工作制度
为全面加强执行工作,切实加大执行工作宣传力度,实现“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目标,树立人民法院及人民法官公正司法形象,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现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如下制度。
一、宣传的主要内容
(一)宣传有关执行工作的法律、司法解释和中央关于解决执行难的政策,增强全社会的法治意识。
(二)宣传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违法犯罪典型案例,教育和威慑债务人,敦促当事人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
(三)宣传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和积极协助人民法院执行的典型,树立自觉执行、协助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良好社会风尚。
(四)宣传部分案件不能执行的原因,使社会各界和执行当事人了解部分案件执行不能或不能及时执行的实际情况,了解执行工作的规律。
(五)宣传执行工作经验和做法,党委、人大、政府、社会各界对执行工作的支持,推广执行工作经验,提升执行工作水平。
(六)宣传执行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树立典型,弘扬正气。
二、宣传工作方式方法
(一)通过报纸、电视、互联网、微信公众号、广场大屏幕、街道横幅、宣传栏、公开栏等形式,公布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悬赏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线索,敦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二)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新闻媒体到执行现场采访报道,达到监督、宣传并举。
(三)及时和定期提供案件执行新闻线索、刊登典型案件、集中执行活动情况报道。对特定身份的人员进行通报、资格限制、限制出入境、宣传护照作废、公安机关查找被执行人下落等报道。
(四)利用拒执类案件的公开宣判、涉农民工工资案件执行款发放兑现会、被执行人法律教育等形式进行宣传。
(五)宣传执行工作中执行干警、诚信守法者等先进人物、典型事迹。
(六)邀请地方党政领导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院开展工作调研,汇报介绍执行工作情况。
(七)组织专业法官深入农村、街道开展义务宣传、免费咨询活动,召开群众宣讲大会,讲解有关执行法律知识。
(八)制作并印发有关执行工作宣传知识手册等各类宣传资料,提高群众法制意识。
(九)开展法委进课堂活动,定期组织资深法官深入全县中小学开展专题知识讲座,提高广大师生的法制水平。
(十)结合巡回法庭,开展对拒执罪典型案件办案现场宣传报导,提高震慑力。
三、工作要求
(一)执行局是“基本解决执行难”宣传工作的主要牵头部门,执行局局长是宣传执行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执行宣传工作,通过强化宣传,推动执行工作。
(二)要切实遵守新闻宣传纪律,对外宣传稿件要报经执行局领导、办公室主任、主管副院长批准,媒体记者采访要请示院主要领导同意。
(三)执行宣传工作要树立时效性意识,需宣传报导的典型案例、工作成效、先进典型等,第一时间上报院办公室。
(四)扩大宣传范固。要加大在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及时将执行工作展现在人民群众面前。
(五)丰富宣传内容。既要宣传大力支持、协助人民法院执行的正面典型,也要曝光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甚至暴力抗法的负面典型。既要宣传个案的清理,更要宣传新的司法解释。
(六)提高宣传效果。要采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宣传专项活动的相关情况,积极引导社会舆论,提高正能量。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