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将于2017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更好地宣传新颁布的《国歌法》,进一步增强法院干警的国家观念、爱国意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9月25日,尖扎法院党支部联合团支部举办了“学好国歌法,喜迎十九大”为主题的学习活动,全院20名干警参加。
此次学习主要以《国歌法》的立法背景,国歌法具体条文为主要内容,重点围绕国歌的“一种意识”(危机意识),“三种精神”(团结精神、行动精神、献身精神)的思想内涵展开讨论,干警纷纷表示一切公民和组织都应当尊重国歌、维护国歌的尊严。
院党组书记、院长孙瑞杰最后指出,《国歌法》的颁布明确了国歌奏唱的场合、奏唱国歌的礼仪以及“歪唱”侮辱国歌将追究刑责等等,意义重大。《国歌法》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维护国歌,作为法院干警应当更加维护国歌的尊严,正确奏唱国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