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鼠标轻轻一点,法院远程冻结划扣被执行人财产不在是难题。近日,尖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利用全国法院总对总查控系统,以网络信息化手段成功办理了一起案件:
2016年4月,刘某某等47名农民工在我县喜马拉雅建筑工地上务工后,承包该项目的百盛某某公司、青海玛龙某某公司、青海顺瑞某某公司、董某某,因未及时清付劳务工资,遂被刘某某等47个农民工先后向尖扎县人民法院起诉。经我院判决生效后10日内要求清付刘某某等人劳务费30余万元。
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均未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刘某某等47名农民工向尖扎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我院立案后,依法向被执行的三公司及董某某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执行法官多次到其公司通知被执行人三公司负责人及董某某履行生效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被执行的三公司及董某某对法院的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推诿不履行。
为了讨回农民工工资,2017年6月我院执行局通过全国法院“总对总”查控系统及银行网络平台成功冻结划拨了被执行人账户30余万元,为农民工圆了讨薪梦,彰显了法律公平、公正原则,提高了我院的公信力,也为来我县务工的农民工伸张了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