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的多元化与立案登记制后案件的逐步上升,尖扎县人民法院创新将诉前的多元化调解机制引入诉讼服务中心,通过院领导牵头,审判庭各方协调,建立了人民陪审员坐班制,对立案前的矛盾纠纷进行诉前调解。
我院在诉前调解方面已制定诉调对接工作流程及对当事人的相关告知制度。立案庭工作人员针对村社的抚养、赡养、继承、损害赔偿类相关案件,在当事人要求立案时,积极宣传诉前调解简便、快捷、可缓解矛盾的特点。经当事人同意后,进入诉前调解程序,将案件移交给在调解中心值班的人民陪审员,要求其在一定的期限内进行诉前调解,必要时由立案法官进行法律指导。这些人民陪审员均由调解经验丰富的村、社人民调解员或村民委员会成员担任。他们十分了解当地的民情民意,对法律工作有一定的了解,会采用多种调解方案,满足当事人解决纠纷的要求,调解时注重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目的。
我院诉前调解的宗旨是“人为本,和为贵 ”,通过人民陪审员诉前调解化解矛盾,使当事人避免争讼,在平等、友好的氛围下通过协商,互谅互让达成一致。节约了审判资源,降低了诉讼成本,减轻了群众讼累,会达到法律的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