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扎县法院为减轻群众诉累,重视案件调解工作,把为民、利民、便民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在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基础上,不断完善诉前调解、庭前调解、庭中调解、庭后调解模式,以达案件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
近日,第三合议庭成功调解王某某等诉青海某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劳务合同纠纷案。该系列案件事关农民工工资,在征得双方同意后,承办人员致力于案件的调解,多次与被告方进行沟通,使被告方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同意支付原告的全额工资,并且自愿承担案件受理费。
妥善化解涉农民工工资案件,对保障农民工权益,树立司法公信有着重要意义。尖扎法院将进一步做好农民工案件审理预案,多措并举,保障民生,为构建和谐市场环境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