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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第九十七期 充分发挥庭审作用 化解复杂矛盾纠纷
——尖扎法院院长孙瑞杰独任审理成功调解一起生命权纠纷
  发布时间:2016-01-19 14:41:58 打印 字号: | |

    近日,尖扎法院庭审成功调解了一起当事人情绪对立、社会影响较大,原告更某某诉朱某某、黄化供电公司、坎布拉镇吉利村委会、县支黄办生命权纠纷案。

    基本案情:1018日,在坎布拉镇吉利村射箭场项目的施工现场,受害人破某某在施工作业时不慎将钢管触碰到上方的高压线,被当场电击身亡。114日,死者家属以生命权赔偿为由诉至我院,要求第一被告及负有连带责任的其它三被告共同承担生命权赔偿金共计 3347万元。

    该案受理后,由党组书记、院长孙瑞杰亲自审理。为尽快化解纠纷,平息日益激化的矛盾,一接手此案,孙院长马上赶赴坎布拉镇吉利村的事发现场进行实地勘查,掌握了第一手材料。在庭前调解过程中,原、被告双方针锋相对,在案件事实认定及法律适用的理解方面均存在重大差异,原告与第一被告及各被告在责任认定和赔偿数额方面存在着很大分歧,始终未能达成一致的意见。由于此案涉及人员多、影响大,依此情形,决定开庭审理此案。审理过程中,孙院长充分发挥庭审作用,主导原、被告双方在法庭调查环节的举证质证,在法庭辩论环节让各方充分发表辩论意见,很快法庭查清了案件的事实,原告与第一被告及各被告之间也逐渐分清了各自的承担的责任。遂法庭对双方进行了庭审中调解,各方均同意调解,在孙院长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下,原被告对案件的认识逐步趋向客观并达成一致意见,四被告最终同意共同给付原告22万元的赔偿款,并达成了调解协议。

 

在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宗旨过程中,尖扎法院遵循了“公正、廉洁、为民、高效”的司法理念,及时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妥善处理了各类矛盾纠纷,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了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尖扎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