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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第八十六期 尖扎法院办公楼内实行全面禁烟
  发布时间:2015-12-11 15:39:40 打印 字号: | |

众所周知,吸烟有害健康,同时,被动吸烟者的伤害可能比对吸烟者本人还要厉害,自觉养成不吸烟的个人卫生习惯,不仅有益于健康,而且也是一直高尚公共卫生道德的体现,为此,我国也采取了一些措施在公共场所禁烟,《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明确规定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2014年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了《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送审稿)》,并公开征求意见,今年多地实施禁烟条例,我院作为执法机关,更应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为此,院党组研究决定,在办公楼内全面禁烟,并对违规者进行处罚。 

 

通过禁烟规定,旨在号召全院干警积极行动起来,从我做起,相互监督,自觉做到办公楼内不吸烟,共同营造一个健康、清洁、无烟的良好办公环境。

责任编辑:尖扎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