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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第六十一期 尖扎法院坎布拉法庭被评为县级文明单位
  发布时间:2015-07-28 11:26:55 打印 字号: | |

近日,尖扎法院坎布拉法庭被尖扎县委、县政府评为2013-2015年度县级“文明单位”。

近年来,坎布拉法庭在县法院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公正、廉洁、为民”工作主题,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一手抓审判工作、一手抓精神文明建设”,始终把审判工作和精神文明创建放在同等位置上。以开展矛盾纠纷化解、促进辖区和谐稳定作为创建文明单位的切入点,立足实际,能动司法,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工作,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实现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的有效对接。近年以来多次组织干警开展“送法下乡进村社”活动,发放藏汉双语诉讼指南,解答法律咨询。发挥基层法庭贴近群众、服务群众的优势。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搭建了法庭与人民群众的“连心桥”。在偏远村社设立便民服务站,为出现不便的群众提供法律咨询,上门立案、电话立案,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工作目标,把坎布拉法庭建设成为公正高效、文明权威、社会称赞、群众拥护的文明“窗口”。

责任编辑:尖扎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