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院里的统一安排部署,我院从3月9日至4月13日,在全院干警中开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三大诉讼法”集中学习月活动,从3月9日开始,由审判庭资深法官开讲。
3月9日,我院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此次学习是为了切实严格按照程序法的规定,审理好各类民事案件,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由本院一线审判人员主持学习和讨论,主要对该部法律解释的精神实质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把握,同时结合审判实际尤其对该部解释中关于诉讼代理人资格审查、证据、期间、送达、小额诉讼等方面做了透彻的学习和讲解。
在学习和讨论过程中,我院干警纷纷表示,此次《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条文多,内容丰富,对实际工作中适用民事诉讼法的相关问题做了全面系统的规定,有很高的指导意义。难得有这样的机会集中系统的学习,这对全院干警是一次很好的充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