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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第九十九期 县人大来尖扎法院调研巡回办案情况
  发布时间:2014-12-31 09:36:38 打印 字号: | |

1229日下午,县人大代表、委员20多人,在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委宣传部部长张桂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西加端智带领下,来我院调研尖扎法院2014年巡回办案情况。

会上,首先由尖扎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孙瑞杰代表尖扎法院全面汇报了2014年我院巡回办案工作开展情况,他在汇报中说,一是我院在巡回办案期间,依托在全县设立的8个便民诉讼服务点和乡镇司法所,对当事人请求法院解决纠纷,符合立案条件的,当即立案,就地审理,及时调解,当庭送达;对书写诉状有困难的群众,采取口头起诉的方式立案,不能当场立案的案件,及时说明原因;二是突出调解,加强协调。我院在巡回审判中,突出调解的作用和优势,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将调解工作贯穿于巡回审判工作的全过程,努力把法律的力量、道德伦理的力量、乡风民俗的力量以及群众监督的力量结合在一起,加强与基层司法所、村委会和调解组织的联系,充分借助社会各界的力量形成案件联动调解机制;三是充分行使释明权,通过发问、指导等方式澄清或落实当事人所主张的某些事实,引导和协助当事人提供证据,查清案件事实,以此救济当事人在举证和质证过程中存在的能力上的不足或缺陷。四是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使不懂法、经济困难的当事人通过诉讼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五是通过巡回审判,大力提高广大法官把握社情民意、做群众工作、妥善化解民事纠纷的能力,不断提高调解撤诉率、服判息诉率,实现案结事了;六是注重宣传,扩大影响。巡回审判结合以案讲法、以案释法,使参与旁听的群众接受到具体生动的普法教育,发挥“审结一案,教育一片”的示范教育作用。设置巡回法庭,有利于替人民群众排忧解难,方便人民群众诉讼,减少当事人诉累;有利于法院以案说法,开展普法宣传,增强法院办案的社会效果;有利于及时定纷止争,维护社会稳定,提高办案效率;有利于提升法院、法官在群众中的威信与形象。同时他从三个方面指出了存在的问题。

然后,西加端智主任等领导就我院在开展巡回办案中的典型案例进行了详细咨询和了解。

最后,县人大代表和委员们及本院法官共同进行了座谈。代表们一致指出,尖扎法院在2014年的工作中亮点纷呈,创新性工作多,做到了情、法、理的结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法律效益,并建议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双语诉讼,进一步加大巡回办案力度,真正做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

责任编辑:尖扎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