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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2期
(2014)第九十二期 民间借贷起争执 法院执行速结案
  发布时间:2014-12-17 09:02:46 打印 字号: | |

尖扎法院执行法官在工作中设身处地为当事人着想,加强和当事人的沟通,保持文明执行与强制执行的同频共振,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和谐双赢。 

近日,在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全部执行款,一宗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案件在一个月内顺利执结。

周某与公某系朋友关系,20123月,公某因有事急需用钱,向周某借款13000元,并承诺尽快偿还。但借款期限届满后,公某以各种理由拒不偿还。周某遂于20143月诉至法院,公某经合法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判决生效后,公某依旧没有履行法律义务,周某只得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移交到承办执行法官手上后,承办执行法官通过“四查”,掌握了公某的财产线索,得知公某有固定的工资收入后,并未立即采取强制措施,而是与公某取得联系,对其进行耐心释法,严正指出具有履行能力而拒不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希望其尽快履行法律义务,否则法院将予以强制执行。公某获知后,深感震动,当即向执行法官表示一定会归还借款,只是目前经济紧张,希望给其几天时间用于筹款。执行法官对公某表示充分理解,给公某预留了筹款时间。果然,公某最终没有辜负承办执行法官的一番善意。几日后,把全部执行款交到了法院,将法律义务全部履行完毕。

 

责任编辑:尖扎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