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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扎县人民法院廉政风险信息预警处置制度》
作者:尖扎法院  发布时间:2014-08-15 16:55:02 打印 字号: | |

                                 《尖扎县人民法院廉政风险信息预警处置制度》

    为了全面准确地收集、分析、处置各类廉政风险信息,及时化解廉政风险,避免问题演化成为违纪违法行为,我院制定了《尖扎县人民法院廉政风险信息预警处置制度》。制度共十一条,从三个方面对廉政风险信息预警处置做了具体规定。
一是抓好信息收集。各庭局室队确定1名廉政风险信息员,在尖扎县法院网开设电子举报信箱,由院专职纪检监察员具体负责,定期收集各类风险信息。通过定期召开党风廉政监督员、廉政信息员座谈会,发放问卷调查表、督查考核、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等多种形式,广泛收集廉政风险信息。对发现的各类苗头性、倾向性风险信息,由各业务部门填写《廉政风险信息报表》,并及时上报,每个信息员每月向院办公室上报风险信息1条以上。
二是抓好信息分析评估。对收集到的廉政风险信息,院专职纪检监察员逐条造册登记,梳理分类,每季度进行一次分析评估,准确判断其真实可靠性,提出处置意见。对重要信息,专题分析,随时处置。
三是抓好信息反馈。对经过分析判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风险信息,及时向主管纪检的院领导或个人进行反馈,发出预警。对发出的预警由有关单位和个人认真落实整改,对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根据情况采用警示提醒、诫勉谈话、责令整改和责任追究等办法进行督促。对督促后仍不整改或整改无效果的,视情节严重程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采取各种措施,及时纠错处置,最大限度地化解廉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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