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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扎县人民法院
关于印发《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3-25 15:22:56 打印 字号: | |

  尖扎法院 (尖扎法院) 

 

 

 

 

 

                      尖法〔201414

 

尖扎县人民法院

关于印发《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计划》的通知

 

各庭、局、室:

现将《尖扎县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计划》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此学习计划,抓好学习教育工作,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成效。

 

                              尖扎县人民法院 

                                2014317

 

 

主题词:群众路线   教育活动   学习计划    通知         

  报:州公检法司专项督导组,县委第一督导组,县委党的群    

        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送: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各成员,档。     

尖扎县人民法院办公室印               2014317

尖扎县人民法院

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计划

 

    根据县委《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安排》的通知精神,为切实抓好学习教育工作,现制定尖扎县人民法院学习计划如下:

    一、学习目的

    坚持把加强学习教育作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第一位任务,通过认真学习党章、党的十八大报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相关专题材料,深刻理解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教育实践活动聚焦作风建设、集中解决“四风”问题的目标要求,切实增强搞好教育实践活动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强化为民务实清廉意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州、县委的要求上来。

    二、学习内容

    1、中国共产党章程;

    2、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3、中央八项规定、省委21条措施、州委17条措施和县委若干规定;

    4、《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

5、习近平同志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6、习近平同志在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议上的讲话;

7、《中共青海省委关于在全省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

8、《中共青海省委关于全省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

9、省委书记骆惠宁和副书记王建军在全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动员会上的讲话;

10、《中共黄南州委关于在全州开展党的群众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

11、省委第四督导组组长郭汝琢和州委书记巨克中在全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12、《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

13、《论群众路线》;

14、《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15、《各地联系服务群众经验做法选编》;

16、《损害群众利益剖析》;

17、《黄南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党员干部学习材料汇编》。   

    三、学习形式

坚持集体学习、个人自学、讨论交流等方式为主,学习中突出“为民务实清廉”主题,重点围绕“七个专题”强化学习教育,即:突出理想信念教育、加强政治纪律教育、深化党的宗旨教育、加强党的民族政策教育、抓好青藏高原精神教育、开展党纪法规教育、进行正反典型教育。

1、个人自学。每天自学不少于1个小时,并认真撰写读书笔记和心得体会。

2、集中学习。由办公室负责集中学习教育。

3、讨论交流。围绕学习教育的重点内容,集中学习最后一天进行讨论交流发言。

四、参学人员

县法院全体干警,尤其是党员干警。

五、学习要求

1.高度重视。深刻领会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从思想上重视起来,先学一步,学深一步,为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2.领导带头。领导小组各成员要高标准、严要求、做表率,带头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带头参加讨论,带头撰写心得体会,为党员干部学习做好表率,切实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

3、严肃纪律。各参学人员要按时参加每期集中学习会,办公室将不定期地对学习笔记、心得体会进行调阅,确保学习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责任编辑:尖扎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