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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须知
  发布时间:2014-02-10 17:42:12 打印 字号: | |

当事人立案应先明确案件的管辖范围,坎布拉镇,康杨镇辖区内的案件由坎布拉人民法庭办理立案手续。县城及其余乡镇的案件一律到尖扎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
     办理立案时根据《尖扎县人民法院诉讼指南》的规定或者立案法官的指示提交必要的证据并交纳诉讼费和其他诉讼费用。

      立案后根据立案法官的指示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办理具体诉讼事务。
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应具备以下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责任编辑:魏子龙